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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建动态

音乐学院党总支中心组第八期理论学习活动总结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18-10-29 20:17:15  浏览:

1024日,我院在教五五楼会议室召开第次中心理论组学习活动。本次学习由总支书记王森林主持,班子成员及中心组学习成员参加了此次研学活动。

王书记详细解读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部分内容,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、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;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,构建集中统一、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;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实践经验,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现实需要;是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,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;是加强宪法实施,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,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。

王书记强调三点:首先,在“学懂”上下足功夫。监察法是一部直面问题、顺应实践的反腐败工作基本法。监察法第三条明确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。第二,科学运用各类措施。为保证有效履行监察职能,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在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时可以采取谈话、讯问、询问、查询、冻结、搜查、调取、查封、扣押、勘验检查、鉴定、留置等12种措施,这让监察权力行使更加规范、边界更加清晰、运行更加透明。第三,提升法规法纪水平。

党员干部要时刻以“打铁必须自身硬”要求自己,必须旗帜鲜明、立场坚定,践行“四个意识”,彰显“四个自信”,用好监督、调查、处置措施,为建设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而努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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